2017-02-09 14:52:58.0 出处:
为促进江西省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试点工作的要求和省局工作部署,今年1月,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开展了2016年度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为使评价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省局对全省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分为申报、评审、公示、审定和公告五个步骤进行。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前提,参加守法诚信评价的粮食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向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报材料,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纳入守法诚信评价范围的相关粮食经营者,依据国家粮食局《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上一年度经营活动守法诚信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评价。经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确定诚信等级,并将评定结果逐级上报省局备案。
截止目前,全省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后续评价结果出炉后将在省局政务网上公告,同时抄送信用江西网站面向社会公布。省局也将对各地开展诚信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粮食经营者信用信息平台,并积极应用评价结果。将其作为确定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审核政策性粮食购买资格、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加工等任务和申报龙头企业、放心粮油单位的重要条件,以及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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