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 16:59:38.0 出处:萍乡日报 作者:刘燕婷 黄亮
2015年1月,莲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近日,李某主动找执行法官履行了法律确定的义务,归还了欠款。
2008年10月21日,李某出具借条一份,借王某人民币30万元,但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约定还款,引发诉讼。2010年1月18日,法院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30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并没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0年7月16日,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莲花县人民法院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其住所地张贴公告,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列入失信名单后,李某无法向银行贷款融资,所以李某主动归还了30万元欠款。(刘燕婷 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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