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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2015-11-05 17:18:52.0 出处: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钟光滔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16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萍府办发〔201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52号)精神,为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52号)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界定检查权限,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利用行政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消除监管盲点,防止执法扰民,优化市场环境。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杜绝选择执法、人情监管,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形成监管合力,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以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为重点领域,对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直接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一)认真对接好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认真做好与全省企业监督警示系统联网对接和信息归集工作,实现与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共享、有效利用。

  (二)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公示,向社会公众预警,同时按规定启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梳理归纳监管抽查项目,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联合执法力量。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和监管效率,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监管执法的关系,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监管执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支持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发挥优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于2015年12月底前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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