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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地税局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江西”样板

2016-12-29 16:37:41.0 出处:

      近年来,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通过联动联评、共享共用、正向引导、反向警示,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 造“信用江西”样板。

  一、联动联评,增强信用评价权威性。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每年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做到信用信息互认,强化各项指标信息的核查力度,对不符条件的纳税人一律取消评价资格,确保信用评价客观、准确,增强了纳税信用评价权威性。同时,实施纳税信用动态管理,落实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失信行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按月开展纳税信用补、复评工作,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2016年,全省联合评定A级纳税人4643户、B级纳税人32212户、C级纳税人35966户、D级纳税人3214户,其中,通过补评、复评调增A级纳税人18户、B级纳税人152户。

  二、共享共用,提升信用信息公信力。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信息归集管理与共享交换工作机制,积极支持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工作,提升税收管理和服务效率。按照分级产生、分级确认、分级推送的原则,明确各级税务机关产生的信用信息,按照规定向同级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省局负责将全省纳税信用信息同步推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和“信用江西”网站。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将全省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在省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江西”网站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16年以来,推送各类信用信息近96万余条,其中,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23432条,位居全省第一。

  三、正向引导,提高守信激励含金量。对信用等级高、诚实守信的纳税人,我们采取多项激励措施,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一是简化办税流程。免除发票认证,放宽发票用量限制,优先办理免(退)税,对部分涉税事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实行“先办后审”;连续3年被评为A级的,提供绿色通道或指定专人“一对一”办理涉税事项。如,对A、B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目前已经惠及企业4872户,涉票99.75万份。如萍钢集团纳税信用为A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原3个财务人员的工作,现在1个人就轻松完成,并且供货商认可并执行合同中的赊销条款,极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二是深化银税合作。与23家省级银行机构签订了“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实现全省所有省级商业性银行机构、全省所有小微企业全覆盖,为全省小微企业提供了“税易贷”、“银税贷”、“中银税贷通”等十余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实现“以税促贷”,有效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力开发“银税互动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网上申贷、资料预审、放贷提速”等便捷服务。今年以来,全省302户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27.13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推进联合激励。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共同签署的《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优化行政监管举措,对A级纳税人在项目审批、财政资金安排、土地供用、资格认证、进出口便利化、运输便利化等方面提供优先办理等措施,拓展纳税信用向市场信用延伸,使诚信守法者得到有力扶持,加快发展壮大。

  四、反向警示,加大联合惩戒震慑力。对信用等级低、有失信行为的纳税人,我们依法依规加强行政性约束和惩戒。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对D级纳税人列入税收重点监控对象,依法从严管理,实行发票限量供应,严格审核出口退税及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纳税评估、监督检查频次。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对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的关联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对D级企业再次违法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最低标准等惩戒措施。二是按时发布“黑名单”。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同步推送给省文明委、省高院、省工商局等部门,定期通过“诚信红黑榜”向社会公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推送至《信用江西》网站,让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充分曝光。三是加大联合惩戒。严格落实《江西省企业信用行为联合激励与惩戒暂行办法》,将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降低信用等级、禁止参评先进(模范)企业及名优产品、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如,某电瓷公司因有数次逾期缴税记录,公司法人被取消非公经济人士评选的资格,同时被取消人大、政协代表参选资格。如,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因其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在参加学生午餐供应招标时,被取消入围资格。截至目前,全省国地税系统已在门户网站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58起,在省级以上媒体曝光典型案件54起,形成对失信企业和涉案个人的强大威慑力,营造“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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